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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自由探索与创新类、学科交叉与合作类)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9-03-20     点击量:
姓名 马瑞峰 职称 副教授
时间 2019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15:00-18:00 地点 仲英楼B205

各相关老师和同学:

2019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由探索类项目、交叉合作类项目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形式审查、答辩评审等流程,理学院共立项16个项目。为做好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须于4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立项项目纸质版申请书报至仲英楼B205。(申请书要求封面带防伪二维码,双面打印,一式壹份,完成所有签字盖章)

特别提醒:未按要求报送申请书的项目,学校将不予拨款。

二、结题要求

1.教师负责人执行期内需满足以下要求,方予结题:

(1)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或发表SCI论文不少于2篇,并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登记(校级项目衍生成果功能);

(2)举办跨学科、跨学校的学术沙龙活动不少于3次,并在系统上登记(校级项目学术沙龙功能)。

2.学生负责人执行期内需满足以下要求,方予结题:

(1)撰写科技论文不少于1篇,并在系统上登记(衍生成果功能);

(2)举办跨学科、跨学院的学术沙龙活动不少于2次,并在系统上登记(学术沙龙功能)。

三、成果标注

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下获取的研究成果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项目批准号。

四、其它事项

1.项目批准号、批复金额和立项通知书请以负责人账号登录系统查看。

2.根据往年情况,经费将于4月底前后拨付,以教育部下达经费的时间为准。

3.《西安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交财〔2017〕16号)规定,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开支范围包含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数据采集费等。原则上按照申请书中的预算比例执行。

4.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每年经费须按如下进度执行:截止6月底执行率不低于50%,截止9月底执行率不低于75%,截止11月底执行完毕(包括冲销所有暂付款)。如未达到进度要求,学校将有权收回未按要求执行的经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瑞峰

联系电话:82664734

联系邮箱:marf@mail.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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