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根据西交教[2016]95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理学院2017届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工作,特成立以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高 宏
成员:唐玉海、郭虎、张沛、和玲、刘伯超、段新华
理学院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魏小平老师负责接受投诉,
电话:82663899,Email:weixiaoping@mail.xjtu.edu.cn
第二章 推免生基本条件
第二条 满足西交教[2016]95号文件所列的推荐条件。选修课没有补考次数限制,但补考或重修考试通过,成绩按“60分”计算。
第三条 物理试验班按相应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 推免生名额分配
第四条 根据学校下达学院的指标,按行政班级人数比例分配。专项推免名额另算。
第四章 推免生成绩计算办法
第五条 推荐成绩=德育成绩´10%+智育成绩´60%+面试成绩´30%。
第六条 智育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应物、光信息和材物专业学生
智育成绩(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
量子力学+英语四级成绩)
2.应化专业学生
智育成绩(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英语四级成绩)
其中,为年学分积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详见奖学金综合评分表;英语四级成绩是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成绩,分数按百分制计算。德育成绩由书院提供(书院南老师老师联系方式13572045534)。
第七条 学生国(境)内外交流成绩计算及加分办法按西交教[2016]95号文件第三条第3款执行。
第八条 获得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项的加分办法按西交教[2016]95号文件第三条第3款相应规定执行,并参加学校在9月19日组织的相应答辩。
第五章 推荐工作程序
第九条 根据学校和推免工作要求,推免工作截止9月20日。
第十条 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科提出申请,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各学科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首先根据推免生基本条件及智育成绩和书院提供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初选学生名单,然后组织有学科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最后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计算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各学科在规定时间将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和数据库、推荐表、学生学习成绩单报教务处。
第十一条 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须在学院公示,公示程序按西交教[2016]95号文件第3条第8款执行。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按西交教[2016]95号文件第四条相应条款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2016年9月9日理学院院务会审议通过,自通知之日起施行。
理学院
2016年9月10日